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通知公示

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项目地址: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

项目概要: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的范围包括新型材料区、原材料加工工业区、深加工工业区、商务区、物流仓储区、居住区和教育科研区。规划区西起栗子园,东至浉河南灌渠,南起马家湾,北至浉河。规划区域面积9.6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2.6平方公里,发展区3.0平方公里,限制区4.0平方公里。根据《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发展定位是以非金属矿相关产业等高新技术为主导产业,以物流仓储等服务产业为辅的新城产业集聚区,是之成为国内外重要的研、产、销一体的非金属矿精深加工生产基地,保温砂浆为主的保温建材基地。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集聚区水污染物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居民区及行政管理区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场所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CODCr、氨氮、铅、石油类等;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膨胀珍珠岩行业工业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预热炉废气、膨胀炉废气及粮仓废气)、油烟废气和交通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有SO2NOX、颗粒物等;固废主要来自膨胀珍珠岩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各种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还有员工及居民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破碎机、各种泵、风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和交通噪声。

主要环境风险为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排放、集聚区内企业发生废气事故排放、集聚区内企业天然气临时储罐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等。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往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浉河。

膨胀珍珠岩行业工业废气,由各企业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处理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集聚区内企业根据其噪声污染的特点,从吸声、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方面入手,积极进行噪声防治工作。

集聚区内的所有固体废物在尽量回收利用的前提下,不可利用的部分都要达到100%处置的目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可以采取资源回收、减量以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危险废物经各企业收集后,不能处理的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填埋或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处理。

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内设置废水事故池,结合各企业设置的废水事故池,则可有效避免废水事故排放对浉河的不良影响。各企业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置监控装置、重要设备一用一备的措施,有效避免废气事故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措施,集聚区开发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集聚区内污水送到信阳市第三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及后排入浉河,对浉河水质影响较小。

集聚区内企业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不会对区内地下水质带来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模型预测表明:集聚区内企业正常排放时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因此报告书认为集聚区开发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集聚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由入场各企业在项目环评阶段据国家颁布的防护距离标准设定或者按无组织排放源及车间噪声影响推算,对于不符合缓冲距离规定的,可采取两种方式予以解决:搬迁防护距离以内的民居或企业污染车间按要求退缩以满足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养老院、居民点等对环境空气和噪声要求较高的项目。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只要做好集聚区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集聚区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将不会对集聚区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集聚区应建立和逐步完善三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即固体废物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处理系统。经过对各种固废体物以有效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可减至很小。

5、风险评价结论

集聚区发生风险事故的因素主要是集聚区内企业天然气临时储罐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废气和废水的事故排放。在落实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按环评的措施应对,不会造成明显危害。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6-3886733     e-mailStt3886733@126.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898-66527960     e-mailhngwyk@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