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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内容发展

  在秦汉以前,南北各地风俗时历不同,一些地方岁首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正月朔日,而是干支历廿四节气的立春。作为传统的农耕社会,古人相当重视春回大地、万物更生的立春岁首,立春岁首对于传统农耕社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先秦时期我国一些地方传承着在立春岁首拜神祭祖、祈岁纳福、驱邪攘灾、除旧布新等为主题的节庆活动,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雏型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汉代是中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这对节日习俗的传播普及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此后在文献上渐出现了岁首祭祀的记载。如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中提到,“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絜祀祖祢。”过新年的习俗活动在全国民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丰富了。

  魏晋时,出现了除夕守岁习俗的文字记载。如晋朝周处所著的《风土记》中记载:除夕之夜大家各相与赠送,称“馈岁”;长幼聚欢,祝颂完备,称“分岁”;终岁不眠,以待天明,称“守岁”。

  唐代时,人们除登门拜年,还发明一种“拜年帖”。唐太宗李世民用赤金箔做成贺卡,御书“普天同庆”,赐予大臣。这一形式迅速在民间普及,改用梅花笺纸。当时这种“拜年帖”被称为“飞帖”。

  宋代时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除夕、春节放爆竹之俗便逐渐盛行。《东京梦华录》说:“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

  明代,接灶神、贴门神、除夕守岁、十五赏灯会已经盛行。《万历嘉兴府志》中记载:“除夕,易门神、桃符、春帖,井隈皆封。爆竹,燔紫,设酒果聚饮,锣鼓彻夜,谓之守岁。”  

  清代非常重视过年,宫廷过年十分奢华,皇帝有写福字下赐群臣的习俗。过年要一直延续至元宵佳节才算结束,猜灯谜是甚为流行的取乐方式。

  辛亥革命后,礼仪上,把以前跪拜或者作揖等礼节全部废除,改成脱帽、鞠躬、握手、鼓掌等新礼节,逐渐成为中国人际交往的文明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