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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天梯征告字〔20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土城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等,四至范围:地块一东至红光社区、南至天平路、西至景红公司、北至天力公司;地块二东至润土大道、南至天平路、西至红光社区、北至天力公司。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总面积8.5479公顷,其中农用地5.5237公顷耕地3.4307公顷,建设用地3.0242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实施基础设施和工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补偿采取货币补偿。

1、土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

2、社会保障费用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执行,64.545万元/公顷。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20231号)规定执行。

4、住宅安置。对涉及到拆迁的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方式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487.2303万元(其中地补偿费194.8921万元,安置补助费292.3382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已落实社保费用551.7242万元。

3、就业安置。辖区内各企业招收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

4、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土城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向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管委会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127日至2025227日。

特此公告。

地块一勘测定界图.pdf

地块二勘测定界图.pdf

 

                                                                                                              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5127        

联系电话:0376-3886023